1972年6月5日至16日由联合国发起,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届人类环境大会”,为人类和国际环境保护事业树起了第一块里程碑。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保护环境的全球性国际文件,它标志着国际环境法的诞生。
1975年在贝尔格莱德召开的国际环境教育会议,该会议发表了著名的《贝尔格莱德宪章》,此宪章阐明了环境教育的目的、目标、对象和指导原理。
1977年在苏联邦格鲁吉亚共和国首都第比利斯召开的第一次环境教育政府间会议,会议发表了《关于环境教育的第比利斯政府间会议宣言》和《环境教育政府间会议建议书》
